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文件精神,制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1.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其中,博、硕士研究生的学籍由研究生院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的学籍由教务处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的学籍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国际学生的学籍由国际学院负责。

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一式叁份)(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网站均可下载相关表格)。

3. 学生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4张)等材料交到学校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或通过EMS邮寄至学校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本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学生需将证明书的证件照片电子档发到学籍管理部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及需办理证明书类型。

4.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位)证明书的办理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则往后顺延,寒暑假不办理此业务。学生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到相应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学历(学位)证明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学生领取学历证明书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证明书标注情况。

6. 研究生(博士、硕士)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遗失如需补办证明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310651,联系人:杨老师、韩老师,电子邮箱:xwb@gu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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