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证明书流程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或损坏,一律不再补办。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学校审核后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办理时间:一年两次。春季学期:受理申请时间为6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6月下旬;秋季学期:受理申请时间为12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12月下旬。

二、办理地点:国腾科技园三号楼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28-87828635

三、办理证明书所需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籍表复印件及证书编号(成都校区图书馆五楼档案室办理,联系电话:028-87826960);

4近期免冠2寸蓝底标准证件照2张(如果是同时申请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则需要3张照片);

5将上述标准照的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93440559@qq.com,并在邮件内容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及所申请办理事项。(电子照片像素要求:480(宽)*640(高),大小40 kb以内,申请人必须按此要求提交,如果因照片未达到要求而无法上传学信网,后果自负)。

注:证明书办理成功后,原证书失效。

附件: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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