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毕业证遗失补办证明书办理流程

  • 证明书办理依据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办理注意事项:

    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教务科办公室(第一办公楼一楼)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

    2.学生本人交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纸质版两张、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务科填写原毕业证书发放情况,并签署补办意见;审核属实的,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4.办理《证明书》工本费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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