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毕业生毕业后二年之内回校补办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规定
2023-04-28 16:49:45913
依据《学生手册》“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允许毕业生在毕业二年之内达到毕业要求或授位要求的可回校补办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办理时间:一年两次。春季学期:受理材料时间为5月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6月下旬;秋季学期:受理材料时间为11月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12月下旬。
二、办理地点:国腾科技园三号楼四楼教务处。
三、补办毕业证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见附件)
2、本人结业证原件
3、本人学籍表(学院档案馆办理)
4、本人2寸标准彩照一张(学院档案馆或各系教务科领取)
5、补修通过的课程清单
四、补办学位证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见附件)
2、本人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学籍表、未授位证明(学院档案馆办理)
4、本人2寸标准彩照一张(学院档案馆或各系教务科领取)
5、毕业后二年内通过英语四级或校内学位英语考试的成绩单(2017届(含)前的学生)
(注:2012级、2013级未授位的毕业生,毕业后二年内可回学院教务处报名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的考试,成绩380为合格。)
6、补修达到要求的学位课程清单(2018届(含)后的学生)
注:若委托他人办理证书,请携带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办理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毕业证和学位证是一次性证件,遗失不能补办,故只能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