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证丢失办理毕业证明书流程
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标有“因证书遗失,兹具毕业证明书为凭”相关字样。
本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出如下办理程序。本程序不适用于成人教育学生。
一、申请人持下述材料到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处,学籍科发起审批手续。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自拟),附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填写《毕业证明书开具申请表》;
2、2004年前(含2004年)毕业的,申请人到学院档案馆(图书馆一楼)复印本人①高考录取新生名册②毕业生名单两份材料;2004年后毕业的无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查询);
3、申请人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蓝色背景。提供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JPG格式、 10-100KB大小、宽480 *高640像素),发送至邮箱:hljitxj@163.com,邮件主题及照片以“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4、如申请人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办理,由申请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格式自拟)应由申请人签字并将申请人和受托办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上。受托办理人办理业务时应持申请人及受托办理人有效证件;
5、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以上1-3项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以上1-4项材料。
6、学籍科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发起毕业证明书办理审批手续。对基本信息核对有误的学生向申请人告知情况;
7、申请人持《毕业证明书开具申请表》至校内相关业务岗位履行审批手续后返还学籍科。
二、对完成审批的申请报学校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长签发。
1、学生工作处学籍科建立补办毕业证明书学生档案;
2、证书制作;
3、报请校长办公室申请验印。
三、申请人本人或受托办理人持有效证件来学生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明书。填写证书领取审批表,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学籍科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