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已毕业学生开具毕业证明流程
2022-07-29 08:56:03534
一、本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出如下办理证明流程。本程序不适用于函授生。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自拟),填写《毕业证明开具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06年前(含2006年)毕业的或无毕业证的,申请人到学校档案馆(图书馆一楼)复印本人①高考录取新生名册②毕业生名单。2006年后毕业的无需提供(学信网查询);
4、如申请人本人因故不能前来办理,由申请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书(格式自拟)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将申请人和受托办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上。受托办理人办理业务时应持申请人及受托办理人有效证件;
5、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以上1-3项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以上1-4项材料;
6、学籍科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发起毕业证明办理审批手续。对基本信息核对有误的学生向申请人告知情况;
7、申请人持《毕业证明开具申请表》至校内相关业务岗位履行审批手续后返还学籍科;
8、对完成审批的开立证明。
二、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录取数据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由申请人向省招生部门申请勘误,学校无权对录取信息进行证明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