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湖南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17〕68号)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就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刊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要求:在地市(州)级以上报纸登载证书遗失声明,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毕业学校、毕业(学位)证书编号(学校编号);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及同版电子档一份。要求:照片背景为蓝色、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如:身份证号. JPG)、大小:≤10KB、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发送邮箱:378495954@qq.com)。

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登记表》或《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登记表》——教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学校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来校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并携带上述材料进行办理;

2.申请者须于工作日将上述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求实楼1202室),联系电话:0731-84098167。



附件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2: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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