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以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办学历证明书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规定依据
本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对象
毕业证明书办理对象为我校毕业(结业)且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学生。1991年(含1991年)以后的办理对象原则上需要在学信网查到信息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1.补办学历证明书的申请。毕业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此表可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lzzy.net)下载。《补发学历证明书申请表》应提交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归还)和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归还)和复印件,同时,2001年以前毕业的学生要到学校档案室查询本人当年录取验印表及毕业证登记表,并提供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和同底版的电子照片(大小:10KB左右,尺寸:120*160像素)。
4. 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填写并提交《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委托书》,此表可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lzzy.net)下载。
(二)学校核实
教务处对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对申请人是否属于我校毕业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毕业证明书。
(三)网上标注
教务处对学校批准补发的学历证明书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标注。并对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四、学历证明书办理地点、办理时间
(一)我校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的受理部门为教务处,办理地点在综合服务中心。
(二)教务处受理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材料的时间为每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申请即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附则
(一)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遗失后补发学历
证明书申请表
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