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后,不能补发,需经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为进一步规范补办研究生毕(结、肄)业、学位证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对象
毕(结、肄)业证和学位证遗失或损坏的原本校研究生。
二、办理程序
1、声明1份。须于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或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原证书作废,其内容包括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编号等信息。
2、申请1份。《南昌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3、档案材料1份。本人持身份证到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研究生录取名册和《申请学位审批表》中的授予学位决定,并加盖学校档案馆部门公章。
4、照片2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应遵循上述要求于学校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到研究生院核实,经学校查实后,7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规定自2014年6月30日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证明书和
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补办照片 张贴处 | |||||||||
身份证号码 | 培养层次 | |||||||||||
所学专业 | 学制 | |||||||||||
入学时间 | 年 月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申请补办证明书名称及原证书编号 | 名称: | |||||||||||
编号: | ||||||||||||
原证书遗失(损毁)原因 | | |||||||||||
原证书 (请带整份报纸原件至研究生院粘贴) | 报刊名称: 国内统一刊号: 报纸出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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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相关科室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补办证明书名称及证明书编号 | 名称: | |||||||||||
编号: | ||||||||||||
领证人签名 | 领证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附件:1、登有原证书遗失声明(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编号)的报纸原件(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2、本人的研究生录取名册和《申请学位审批表》中的授予学位决定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3、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张。
办理科室:申请人应于学校工作日将上述材料交到研究生院(结业、肄业证明书补办:培养办;学历和学位证明书补办:学位办),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以内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