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教务处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对已毕业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事项进行了梳理,取消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申请补办相应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流程。现将有关修订后的补办新程序通知如下:

一、学历证书补办新程序

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者,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教务处依托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核实补证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受理证书补办事宜,出具学历证明书(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等内容);并在学信网进行标注。

二、学位证书补办新程序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者,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教务处根据学生当年毕业时的学位授予决议和学位信息表核实后,即时受理证书补办事宜,出具学位证明书(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学校颁发给学生的一次性的证件,遗失或损坏的,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本人因故不能来,可委托旁人到学校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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