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遗失或损坏的准备好以下材料可到教务处学籍科补办毕业证明书:

1、 在本人档案中复印学籍表和成绩单,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2、 三张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及同版电子版(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640*480像素,小于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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