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2022-03-09 11:31:13574
第一条 凡原持有我院原有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如证书遗失,不可以申请补发毕业证书,而可以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第二条 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者,须向教学办提交申请书,据实写明遗失原因和出生年月、籍贯、学习专业、时间、学制、修读年限、班级、原毕业证书编号等情况,并附单位证明和登报的遗失声明,另附2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 学院教学办接到申请书后,对照学籍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填发毕业证明书。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两个同班同学出具的证明。
第四条 毕业证明书盖“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印章。
1.办理毕业证明书、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费用。
2.毕业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第七条 补发结业证明书、肄业证明书,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第八条 原不持有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者,一律不予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