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5-01-15 21:28:0426
内蒙古艺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区别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绩点制是反映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统计制度。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某一门课程的学分绩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与绩点的乘积,某一阶段累计学分绩点为该阶段修读的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某一阶段平均学分绩点(GPA)为累计学分绩点与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比值。平均学分绩点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评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及学士学位评审的重要依据。
(一)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该门课程学分数×学分绩点;
2.累计学分绩点=该阶段修读的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3.某阶段平均学分绩点=该阶段累计学分绩点/该阶段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二)绩点与成绩等级的对应关系按以下办法换算:
1.百分制计分与绩点的换算关系:
90-100分折合绩点为4.0-5.0(90分折合绩点为4.0,91分折合绩点为4.1,以此类推):
成绩 | 学分绩点 | |
百分制 | 五等制 | |
90-100分 | A优 | 4.0-5.0 |
80-89分 | B良 | 3.0-3.9 |
70-79分 | C中 | 2.0-2.9 |
60-69分 | D及格 | 1.0-1.9 |
59分以下 | F不及格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