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5-01-15 21:22:0440
河南中医药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形式是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统一采用百分制,成绩在60分(及格)以上者,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学籍档案。
凡必修课、限选课考试不及格者,可以补考。凡任选课考试不及格者,不再补考,可另选其它任选课。
第十二条 学籍成绩表采用学分、考试分数、学分绩点并行记录的方法。其学分绩点规定为: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0-59 |
绩点数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第十三条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一)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化为绩点数,然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课程的学分绩点。
(二)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用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修的学分数,即为该生本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的和
平均学分绩点=
各门课程的学分的和
(三)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等于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课程学分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