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鸿雁寄锦2025-01-14 11:50:2937


武汉商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第三章  学分与绩点

 

第三条  学分是用于表示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计量单位,规定年限内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四条  理论课、课内实验实训课每16学时计1学分。计算方法如下:用教学总学时数除以16,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对于小数部分,如果为0—0.2,计为0,如果为0.3—0.6,计为0.5学分,如果为0.7—0.9,计为1学分。集中性实验实训、实习原则上每2周计1学分,按学时开设的每32学时计1学分。

第五条  学分绩点是评价学生已取得学分课程的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学生取得的学分数和学分绩点是衡量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绩点系数按对应的百分制成绩作如下规定:

百分制考试成绩

绩点

96100

5

9195

4.5

8690

4

8185

3.5

7680

3

7175

2.5

6670

2

6065

1.5

59以下

0

以平均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和学生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其计算方法为: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相应课程的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取小数点后三位数,每学期累积计算一次。任选课程只记成绩和学分,不列入平均绩点计算。

第六条  为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设立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技能考证、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可酌情奖励学分。奖励办法参见《武汉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委托服务,请微信公众号搜索: 鸿雁寄锦

本文系 @鸿雁寄锦 提供全国高校出国留学成绩单打印代办、翻译、公证认证服务。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地址:https://hongyanjin.com/post/13369.html

分享到:

相关内容

 
QQ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鸿雁寄锦
客服电话
400-613-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