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4-12-30 13:47:5943
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成绩管理
第二十一条 课程成绩可按照百分计分法和五级计分法记载。百分计分法按照总分100记载课程成绩;五级计分法即按A、B、C、D、F记载成绩。
第二十二条 课程绩点按照百分制和五分制分别进行换算。换算关系如下所示:
表1 百分制分数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百分制分数(X) | 绩点数 |
90≤X≤100 | 4.0 |
60≤X<90 | 0.1X-5 |
0≤X<60 | 0 |
表2 五级制等级分与绩点之间的换算表
五级制等级分 | 绩点数 |
A | 4.0 |
A- | 3.7 |
B+ | 3.3 |
B | 3.0 |
B- | 2.7 |
C+ | 2.3 |
C | 2.0 |
C- | 1.7 |
D | 1.3 |
D- | 1.0 |
F | 0 |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平均学分绩点在各课程学分绩点基础上计算,课程学分绩点依据课程绩点和课程学分计算。百分制和五级制计算方法相同。
第二十四条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 = 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 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第二十五条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二十六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学生修读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及格课程的成绩一律以百分制中的60分或五级制中的D-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