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4-12-30 13:09:21154
成绩考核与记载
第六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考核成绩60(百分制)及以上或及格(五级计分制)以上者,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七条 学校以学分绩点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学习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90-100折合为4.0-5.0(90分折合4.0,91折合4.1,余类推,下同),优秀折合为4.5绩点;
80-89折合为3.0-3.9,良好折合为3.5绩点;
70-79折合为2.0-2.9,中等折合为2.5绩点;
60-69折合为1.0-1.9,及格折合为1.5绩点;
60分以下(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第八条 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应计算学生的平均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学期内课程的绩点×该课程的学分)
∑学期内课程的学分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的绩点×该课程的学分)
∑ 该课程的学分
第九条 补(缓)考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考试卷面成绩构成。补(缓)考、重修课程按实际成绩折算绩点,但在相应成绩记载栏中作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