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4-12-27 11:29:3417
桂林医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考核与成绩记载
(一)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学完某门课程,成绩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二)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总评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60分及60分以上为及格;考查课程总评成绩的评定,采用四级制,即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四级制换算百分制方式为,取与该等级对应的百分制分数段中位数整数进行计算。
(三)课程成绩实行绩点制,计算公式为:绩点=[分数/10]-5。课程考核成绩百分制、四级制与绩点对应标准如下:
百分制 | 四级制 | ||
百分制成绩 | 成绩绩点 | 四级制成绩 | 成绩绩点 |
90~100 | 4.0~5.0 | 优秀 | 4.5 |
75~89 | 2.5~3.9 | 良好 | 3.3 |
60~74 | 1.0~2.4 | 及格 | 1.8 |
﹤60 | 0 | 不及格 | 0 |
(四)学校用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课程学习的综合评价指标,参与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包括:素质基础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
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程规定学分×该课程所得绩点]/∑[必修课程规定学分]
(五)根据学生某一学期(或学年)的必修课程成绩可计算出该学生的学期(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学生已取得的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可计算出该学生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
(六)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可作为评先、评优、学士学位评定等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