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换算方法标准
安徽农业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换算方法标准
一、成绩与绩点的关系
百分制成绩X≥60分,课程学分绩点=1.0+0.1*(X-60);百分制成绩X<60分,课程学分绩点=0。(0≤X≤100)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之和。即: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
例如:某学生选修五门课程,学分分别为6、5、4、3、5,
其成绩分别为:90、80、70、60、50,
则其绩点应分别为:4.0、3.0、2.0、1.0、0,
其学分绩点分别为:24、15、8、3、0,
该生平均学分绩点=(24+15+8+3+0)/ (6+5+4+3+5) =2.17。
二、考核(五级制)成绩与绩点的关系
成绩 绩点数
优 4.0
良 3.0
中 2.0
合格 1.0
不及格 0
学生考核成绩应真实,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三、其他
(一)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该学生学习质量和数量的重要标准。平均学分绩点按学年计算;从入学后实行分学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和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学生毕业时计算毕业平均学分绩点。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学分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三)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外的课程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单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