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鸿雁寄锦2024-04-08 11:36:46164


宜春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宜春学院自助打印成绩单流程

为提高我校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给学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学校购置了自助打印系统,该系统通过上学期试运行目前将正式开放使用。该系统集自助查询、打印、验证和智能管理功能于一体,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稳定的服务。为保障自助打印服务系统正常使用,现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时间地点

1.开放时间:

自2018年11月1日起全面开放使用,运行时间每天08:00-21:00。

2.放置地点:主教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自助区和二教楼一楼大厅靠西一座。

三、使用方法

1.登录方式

方式1:校园卡刷卡登录

方式2:身份证刷卡登录

方式3:学号密码登录,密码与教务管理系统密码一致。

2.打印类型、数量

(1)中文成绩单及打印数量:

①普通在校本科生每学期可打印1份,共计8份;

②医学类五年制在校本科生每学期可打印1份,共计10份;

③在校专科生每学期可打印1份,共计6份;

④毕业生可打印2份。

(2)英文成绩单及打印数量:

在校生和毕业生均可打印1份。

(3)各类证明及打印数量:

①在读学籍证明,打印1份;(在校生)

②英语四级成绩(最高分)证明,打印1份;

③英语六级成绩(最高分)证明,打印1份;

④学历证明(仅限2018届以后的毕业生),打印1份。毕业生也可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

备注:所有打印均免费。

四、其他事项

1.打印成绩单时,请先预览个人信息和课程成绩门数,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教务处、各教学院原则上不再受理成绩单打印和在读证明等打印。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2017级及以后的学生所有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学校按照学生的修业情况,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的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补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五、意见反馈

系统使用期间,如发现终端机故障或打印输出的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795-3201229,或周一到周五下午到主教楼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找老师反映。

二、宜春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核总评成绩包括平时考核成绩和课程结束(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课程结束(期末)考核成绩一般占50%~70%,平时考核成绩一般占30%~50%。考核总评成绩60分以上,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查课程成绩按五级制记,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进行评定,总评成绩达“及格”以上的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按有关规定评定。

实行学分绩点制。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劣的指标。累计学分作为学生学籍处理、毕(结)业的依据。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百分制、等级制、绩点三者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百分制

等级制

绩点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6--67

C-

1.7

64--65

D+

1.5

60--63

D

1.0

﹤60

E

0


三、宜春学院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一、补办证明书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亲笔签名)(模板见附件) 。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签写领取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3、工作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教学院所开具的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需补办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办理一个证明书需提供近期标准蓝底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同时办理二个证明书需提供三张,纸质版照片背面签写本人姓名。

52002 年(含)以后毕业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申请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打印一份。2002 年以前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6、原则上毕业生需本人亲自办理,如毕业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校办理证明书的,可书面授权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毕业生签名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需写明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所需材料到学校办理。如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服务,并在邮件中附上详细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7、证明书分为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同一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份。

二、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宜春学院教务处学籍科(电教楼206),电话:0795-3201229

三、办理时间

每月1520日教务处将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毕业证明书,并电话通知本人或代办人领取。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暂停业务办理。

 

附件:证明书办理申请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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