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2023-10-24 13:57:51823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第十九条 学生在籍期间取得的学习成果,经学校认定,可以转换为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学分和成绩。学分认定与转换具体要求,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用绩点衡量,考核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如下:不足60分,绩点为0 ,60分绩点为1,60分以上每增加1分,绩点相应增加 0.1分,最高绩点为5。
第二十一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获得学位、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形式,也是学生评优、评定奖学金、择优推荐就业的首要条件。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学分X绩点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公式为:
Σ(课程绩点X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 -------------------------
Σ课程学分
计算结果精确到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