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鸿雁寄锦2024-12-14 21:13:51185


辽宁传媒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辽宁传媒学院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英文版)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内容

1、办理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

2、办理内容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英文版)。

 

二、材料准备

所需材料包括:

1、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请写明本人联系方式)。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请写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联系方式)、委托书(附件1)。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原件的不能办理。

4、学生根据学历层次(本科/专科),选择相应的英文学历/学位证明模板(见附件2、附件3、附件4),自行填写信息(专业、学位名称请依照附件5、附件6填写)并在模板中加入学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图片,请将材料(pdf格式)提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lm5601@163.com。(电子图片请自行扫描后加入模板,模板中原图片仅为示例,请务必替换成办理学历证明学生的毕业证或学位证电子图片)。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每周二、周四办理此项工作,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材料送至教务处(北校区图书馆602)

                                            咨询电话:024-89745786

 

四、领取方式

1、领取时间:所有材料提交后五个工作日,领取前请电话确认

2、领取地点:教务处(北校区图书馆602)

3、领取需本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不予邮寄,敬请谅解

 

附件: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英文版)相关材料

二、辽宁传媒学院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方便学生办事,规范我校学历、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学历证明书办理对象为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我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学位证明书办理对象为因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我校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第二章 办理流程

第三条 所需材料包括:

1.登报声明丢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废的刊物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书写本人联系方式;

3.个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

4.近期蓝底照片电子版(小于40kb,480*640)

第四条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者请于每周二、周四到教务处提交材料,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提交地点和联系方式:

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送至教务处(北校区图书馆602)。

咨询电话:024-89745786;

二、证明书领取

1、领取时间:提交材料之日起下一个周二、周四,领取之前请电话确认;

2、领取地点:教务处(北校区图书馆602)。证明书与原证书具备同等效力,需领取人签字确认,故不予邮寄,敬请谅解。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如遗失,不再予以补办。

2、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并对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承诺书

三、辽宁传媒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换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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