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鸿雁寄锦2023-10-19 17:11:18702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哈尔滨师范大学中英文成绩单、学位证明、毕业证明办理流程

A、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办理

1.中文成绩单

可自行在自助终端打印机上办理。

2.英文成绩单    

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行知楼215)审核盖章。所有需要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的中文和英语要相对照,内容不能增减,成绩顺序保持一致。

3.在校证明、预毕业证明

请在自助终端打印机上打印,英文版需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

B、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办理

1.中文成绩单

2019届及以前毕业生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请使用微信搜索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档案馆"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

2020届-2023届毕业生中文成绩单,请使用微信搜索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公众号,点击左侧“师生实用”-“成绩单打印申请”,在线申请办理。成绩单可选择“顺丰到付”或“至信息科(行知楼824)自取”。

2.英文成绩单

请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所有需要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的中文和英语要相对照,内容不能增减,成绩顺序保持一致。

3.中文版毕业、学位证明(非学位证、毕业证)

2022届以前请到学校档案馆调取档案;

2022届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到学籍管理科办理(行知楼217);

4.英文版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请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

5.英文版学位证、毕业证

英文版学位证、毕业证盖章,请携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翻译件至行知楼1017校办办理。

自助终端打印机位置:    

江北校区:崇师楼一楼

江南校区:双创园一楼

电话咨询:

教务科:0451-88060132

学籍科:0451-88060125

信息科:0451-88060280

二、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证明书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污损后,学校不予补发证书原件。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补发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生申请补办证明书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打印补办证明书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

2.学生到财务处收费科开具不欠费证明(2008年以后毕业生无需提供);

3.学生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证明(2008年以后毕业生无需提供);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他人代办的则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纸质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发送至hsdjwc125@126.com)。

二、受理流程

1.全日制本专科学历证明书办理。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并打印学历证明书;毕业生办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

2.全日制本科学位证明书办理。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并打印学位证明书;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验印(校长签名章),并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钢印)。

三、联系地点电话

1.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知楼2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25;

2.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23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31;

3.校长办公室,行知楼10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556;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特殊活动日以外的学校正常上班时间;办结时限为自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污损后,学校不予补发证书原件。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补发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生申请补办证明书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毕业(学位)证遗失后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期刊发布遗失声明并提供原件;

3.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4.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他人代办的则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纸质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

二、受理流程

(一)学历证明书办理。毕业研究生持上述材料前往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验印;

(二)学位证明书办理。本科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审核;毕业研究生前往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验印(校长签名章)。

(三)毕业生办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钢印);

三、联系地点电话

1.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行知楼2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25;

2.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23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31;

3.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19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72;

4.校长办公室,行知楼10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556;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特殊活动日以外的学校正常上班时间;办结时限为自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遗失补办指南.zip

四、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自行打印后,至江北校区行知楼215教务科盖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绩点证明

 

 

   成绩考核原则上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学分绩点包含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

1. 课程学分绩点=学分数×(考试成绩-50)÷10

2. 平均学分绩点=修读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修读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核心课程的考核必须进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录成绩。 其他课程也可采用考试、考查、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分A、 B、 C、D、 E五个等级,百分制与等级制换算方法如下表:

 

百分制

等级1

等级2

课程、学分绩点

90-100

A

优秀

4.0-5.0

80-89

B

良好

3.0-3.9

70-79

C

中等

2.0-2.9

60-69

D

及格

1.0-1.9

60分以下

E

不及格

0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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