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哈尔滨师范大学中英文成绩单、学位证明、毕业证明办理流程
A、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办理
1.中文成绩单
可自行在自助终端打印机上办理。
2.英文成绩单
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行知楼215)审核盖章。所有需要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的中文和英语要相对照,内容不能增减,成绩顺序保持一致。
3.在校证明、预毕业证明
请在自助终端打印机上打印,英文版需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
B、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办理
1.中文成绩单
2019届及以前毕业生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请使用微信搜索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档案馆"公众号,在线申请办理。
2020届-2023届毕业生中文成绩单,请使用微信搜索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公众号,点击左侧“师生实用”-“成绩单打印申请”,在线申请办理。成绩单可选择“顺丰到付”或“至信息科(行知楼824)自取”。
2.英文成绩单
请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所有需要盖章的中英文成绩单的中文和英语要相对照,内容不能增减,成绩顺序保持一致。
3.中文版毕业、学位证明(非学位证、毕业证)
2022届以前请到学校档案馆调取档案;
2022届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到学籍管理科办理(行知楼217);
4.英文版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请自行翻译后携带中英文原件到教务科审核盖章。
5.英文版学位证、毕业证
英文版学位证、毕业证盖章,请携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翻译件至行知楼1017校办办理。
自助终端打印机位置:
江北校区:崇师楼一楼
江南校区:双创园一楼
电话咨询:
教务科:0451-88060132
学籍科:0451-88060125
信息科:0451-88060280
二、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证明书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污损后,学校不予补发证书原件。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补发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生申请补办证明书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打印补办证明书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
2.学生到财务处收费科开具不欠费证明(2008年以后毕业生无需提供);
3.学生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证明(2008年以后毕业生无需提供);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他人代办的则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纸质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发送至hsdjwc125@126.com)。
二、受理流程
1.全日制本专科学历证明书办理。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并打印学历证明书;毕业生办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
2.全日制本科学位证明书办理。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并打印学位证明书;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验印(校长签名章),并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钢印)。
三、联系地点电话
1.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知楼2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25;
2.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23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31;
3.校长办公室,行知楼10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556;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特殊活动日以外的学校正常上班时间;办结时限为自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污损后,学校不予补发证书原件。
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补发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生申请补办证明书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毕业(学位)证遗失后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期刊发布遗失声明并提供原件;
3.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4.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他人代办的则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纸质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
二、受理流程
(一)学历证明书办理。毕业研究生持上述材料前往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验印;
(二)学位证明书办理。本科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前往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审核;毕业研究生前往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验印(校长签名章)。
(三)毕业生办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校长办公室验印(钢印);
三、联系地点电话
1.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行知楼2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25;
2.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23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31;
3.研究生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楼419室,联系电话:0451-88060772;
4.校长办公室,行知楼1017室,联系电话:0451-88060556;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特殊活动日以外的学校正常上班时间;办结时限为自申请材料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遗失补办指南.zip】
四、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自行打印后,至江北校区行知楼215教务科盖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绩点证明
成绩考核原则上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学分绩点包含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
1. 课程学分绩点=学分数×【(考试成绩-50)÷10】
2. 平均学分绩点=修读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修读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核心课程的考核必须进行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录成绩。 其他课程也可采用考试、考查、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分A、 B、 C、D、 E五个等级,百分制与等级制换算方法如下表:
百分制 | 等级1 | 等级2 | 课程、学分绩点 |
90-100 | A | 优秀 | 4.0-5.0 |
80-89 | B | 良好 | 3.0-3.9 |
70-79 | C | 中等 | 2.0-2.9 |
60-69 | D | 及格 | 1.0-1.9 |
60分以下 | E | 不及格 | 0 |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