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2023-09-12 10:43:351865
第二十条 五级制计分与百分制计分成绩对应标准:
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 95 85 75 65 50
第二十一条 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 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劣的重要指标,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参照,其计算方法如下:
1.课程绩点:课程绩点(以课程成绩百分制计算)=(课程成 绩÷10)-5,课程成绩不足 60 分的,绩点为 0;补考和重修合格 的课程,无论成绩高低,绩点为 1;
缓考按缓考考核成绩计算绩 点;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的,
绩点 分别为 4.5、3.5、2.5、1.5、0。
2.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3.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符合条件的课程学分绩 点之和)÷(相同条件的课程学分之和)。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集中 实践教学环节。
第二十二条 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加权平均学分绩是衡 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办法为: 加权平均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计算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课程范围为一般为必修课、限定选修 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一般只计算初次修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