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学习证明是指学习成绩单、在读证明、毕业证书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及其英文翻译件证明。
二、每学期从第二周开始的工作日。寒暑假办理时间由教务处另行公布。
三、在校生学习证明出具流程(一)自助打印:
在学校一卡通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中英文成绩单和中文在读证明,打印件已盖公章,可直接使用。
(二)自行办理:
1.中英文成绩单: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中英文成绩单,交教务处审核、盖章。
2中英文在读证明:学生须从教务处主页学习证明材料模板中下载相关表格,经填写、制作、打印后,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四、毕业生学习证明出具流程(一)中英文成绩单:
毕业生到学校档案馆复印中英文成绩单,经档案馆盖章后,可直接使用。2020届及之前毕业生英文成绩单请在教务处主页学习证明材料模板下载相关表格,对照中文成绩单内容如实填写,打印后交教务处审核盖章。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英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毕业生须从教务处主页学习证明材料模板中下载相关的表格,填写打印后,带原件交教务处审核盖章。
五、出具学习证明的相关费用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学习证明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前来办理。如需代办,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件及学生本人证件前来办理。
七、学生自行制作英文成绩单的,必须严格依照中文成绩单及教务处主页学习证明材料模板翻译制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篡改伪造成绩。违规者一经查出,取消办理学习证明资格,情节恶劣者将通报该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院。
八、学习证明经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审核专用章,英文成绩单另外加盖教务处负责人签名章。密封材料须经现场审核、密封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九、不在南京居住的毕业生可申请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另行制定。
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流程
A、自助打印设备放置地点
仙林校区化成楼一卡通大厅门内右侧、随园校区一卡通大厅门内左侧,后续设点位置将另行通知。
B、自助打印系统适用范围
系统适用于我校14级学术学位(含14级)、15级专业学位(含15级)以后的研究生成绩单打印,其他研究生如需开具成绩单,按原渠道办理。
C、自助打印系统操作流程
请参照附件说明进行操作。
D、注意事项
研究生成绩单在系统中打印时,系统会定期将学生成绩与培养方案进行比对:如成绩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打印出的成绩单为过程性成绩单,标有“过程成绩”字样;如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打印出的成绩单会认定为毕业成绩单(不含“过程成绩”字样),请务必确认毕业归档材料中的成绩单必须为毕业成绩单。
三、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四、联系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 025-85891716
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电话:025-85891077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25-835982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