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学位证遗失补办学位证明书流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不能补发学位证书,只能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二、离校学生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学生本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后不能补发学位证书,只能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二、离校学生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