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成绩学分绩点证明计算方法
2023-05-17 22:47:041604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证明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生课程学习的综合评价指标。
1.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志,学校以平均学分绩(点)和累计学年(学期)学分绩(点),来评定学生在某一阶段学习的优劣,并作为对学生进行转专业、选择专业方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各级各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考试性质系数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考试性质系数
平均学分绩= ∑学分绩/∑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累计学年(学期)学分绩=学年(学期)∑学分绩。
累计学年(学期)学分绩点=学年(学期)∑学分绩点。
课程绩点根据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折算(课程的概念也包含实践环节),具体折算办法如下表:
百分记分制课程成绩 100~90 89~80 79~70 69~60 <60
五级记分制对应百分制 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5 不及格=55
二级记分制对应百分制 合格 不合格
对应课程绩点 5.0~4.0 3.9~3.0 2.9~2.0 1.9~1.0 0.0
课程权重系数规定如下表:
课程类别 专业教育必修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通识教育任选课
创新创业系列课程
课程权重系数 1.2 1.1 1.0
考试性质系数规定如下表:
考试性质 正常考试
正常考试缓考 重学
重学缓考 补考 重修
重修缓考
考试性质系数 1.0 0.9 0.8 0.7
课程绩点以学生取得的该课程最高成绩计算。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