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出境学生学分兑换说明
2023-05-04 16:12:59420
根据我院赴境外交换学习和教务管理部门的规定,学生交换学习结束后应以在外方学校取得的考试成绩和学分兑换成我院成绩及学分,具体方法如下。
一、学分兑换的基本原则
1、申请兑换学分的课程内容、学时及课程性质之间应较为相似。
2、境外修读课程成绩为优、良、中,可互换的成绩分别为:优(90分至95分之间)、良(80分至89分之间)、中(70分至79分之间);成绩为差则不能互换。
二、学分兑换的办理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材料,由院系领导审核认定后交国际交流处复核,然后本科生交教务处,研究生交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2、学生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科生提交《中央音乐学院在读本科生国(境)外学习成绩认定和学分转换审批单》,研究生提交《中央音乐学院公派出国研究生学分互认审批表》(见附件)。
(2)研究生和博士生需提供国外修读课程内容描述(每门课程约30-50字)。
(3)境外修读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成绩单中文翻译件1份;并以文字说明各科所获成绩所属档次(如优、良、中、差等)。
三、无法进行学分兑换的课程根据教务部门管理规定需重修或补修。
中央音乐学院国际交流处
2020年9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3日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