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鸿雁寄锦2022-09-01 15:27:491100

一、补换发流程及提供材料

1.持证人向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2.档案保管单位查验档案,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同时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的字样。

3.申请人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换发申请表、二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一致,没有可翻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5.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补换发地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等教师资格证补换发办理地址: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长春教育学院113室),长春市绿园区青萍路242号,咨询电话:0431-80526970: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补换发由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

备注:2008年及以后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可以进行补换发,2007年及以前的教师资格证由于没有统一入国家库,只能开证明。

三、工作要求

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补办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本人手写委托书一份,并

承但相应法律责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不需要原件)。还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它要求同本人办理材料相同(只能补办一次)。

补证交材料时间:春季4月15-25日,秋季9月15-25日(周六、周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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