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认证及补办毕业证书流程

研究生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对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申请学历认证及补办证书流程如下:

一、  办理学历证明(仅限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2002年以前毕业学生)

1.申请人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前毕业的研究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毕业信息,请提供有申请人姓名页的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办理,并且加盖档案馆公章);

3.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前往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办公室办理。

二、补办学历证明书:

1.申请人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学历认证报告,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前往研究生院管理办311室,进行网上确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办理纸质证明书。

2.早期毕业的研究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毕业信息,请提供有申请人姓名页的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办理,并且加盖档案馆公章),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办理纸质证明书。

3.自备一张近期小2寸彩照及同版电子照(尺寸:120*160jpg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6k),携纸质证明书前往行政楼校办329室办理签印。

4.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明书复印件前往研究生院管理办311室,办理学信平台信息上网事宜。

5.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受理时间

每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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