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成绩单和学籍证明盖章办理流程
2022-03-25 20:39:211606
一、在校生盖章,均须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盖章后,教务处方能盖章。成绩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出具并盖章后,教务处加盖“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务处”印章;学籍证明可参考模版(见附件1和附件2,对方有特殊格式的除外),二级学院审核并盖章后,教务处加盖“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务处学籍专用章”。
二、除二级学院无法在材料上盖章以外,均无需另外提供“盖章证明”,只需在教务处现场登记。同一班级盖章人数较多时,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并提供盖章清单(见附件3),以节省现场登记时间。
三、学籍证明盖章在两校区学籍管理科办理(科学校区后勤楼212,电话:86608251;东风校区办公楼107,电话:86601083)。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四、除特殊情况外,“教务处”印章每周二、周四、周五在科学校区后勤楼218(电话:86608238),每周一、周三在东风校区办公楼111(电话:86601087)。
五、已毕业学生的相关材料请到档案馆办理(档案馆咨询电话:0371-86608628,86601510),成绩单(复印件)上确需加盖“教务处”印章的,请在档案馆办理后再到教务处办理。
六、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学生需加盖教务处印章的,请校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部门先核实盖章后再到教务处办理。
附件2: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