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学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遗失补办流程
2021-12-30 10:29:5983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要求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证明书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原学历证书作废。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上海商学院学生办理毕结业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上海商学院学生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补办理由,并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标准二寸彩色照片。 注:(1)申请材料递交至各二级学院。若材料无误,学校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2)领取证明书,请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需递交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教务处咨询电话:67105419 董老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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