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2022-03-16 11:09:261215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后,不能补发。但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现就具体补办程序规定如下:
1)持本人证件到市(地级市)级以上刊社办理登报申明遗失手续。登报内容为: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专业,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
2)填写《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申请书》。
3)将刊登有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申明的报纸、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二寸蓝底毕业照片各1张,补办申请等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研究生院在遗失申明日算起三个月后办好《毕业证明书》,通知本人凭身份证件来校领取(委托他人代代领者,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申请书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补办照片张贴处 | ||||
培养层次 | 学制 | 年 | 毕业专业 | ||||
原发证日期 |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办证明书名称 | 原证书编号: | ||||||
原证书遗失(损毁)原因
本人签名: | |||||||
原证书遗失声明 报刊名称: 国内统一刊号:( ) ,报纸出刊日期:( 年 月 日)。 (地市[州]级以上报刊·粘贴原件) 遗失声明 (请带整份报纸原件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粘贴) |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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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补办证明书名称及证明书编号: 证明书日期 年 月 日 | |||||||
领证人签名: 领证时间: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