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5-01-19 17:49:50722    
    山东艺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质”的计量单位,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 也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
(1) 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为课程学分与课程绩点的乘积,即: 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2) 课程绩点
实行百分计分制的课程,其课程绩点计算方法为:
ì0
课程绩点= í
(课程考核成绩 < 60)
î课程考核成绩 ¸10 - 5(课程考核成绩 ³ 60)
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的课程,其课程绩点计算方法为:
| 
 五级计分制 | 
 不及格 | 
 及格 | 
 中等 | 
 良好 | 
 优秀 | 
| 
 课程绩点 | 
 0 | 
 1.5 | 
 2.5 | 
 3.5 | 
 4.5 | 
补考不合格的课程,课程绩点为 0;补考合格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根据所使用的计分制按 60 分、及格或合格记载,课程绩点为 1。缓考、重修、免修和免听的课程,按正常考核成绩计算课程绩点。
(3) 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为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之和,即: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平均学分绩点反映了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是衡量学生学习总体平均成绩的指标,是各类评奖、评优、申请学位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主要依据,但不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生毕业的依据为学生所取得的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