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贺州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第九条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质”的重要依据,与成绩相对应,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其它条件才能取得学位资格。
第十条 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可分别采用百分制(不带小数点)、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和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考试课程、毕业设计(论文)采用百分制评分,考查课、实验课以及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成绩评定按五级制记分或百分制评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0~59为不及格,60~69为及格,70~79为中等,80~89为良好,90~100为优秀。五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不及格折算为50分,及格折算为65分,中等折算为75分,良好折算为85分,优秀折算为95分。
第十一条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 | 100-95 | 94-90 | 89-85 | 84-80 | 79-75 | 74-70 | 69-65 | 64-60 | 59以下 |
课程绩点 | 4.50 | 4.00 | 3.50 | 3.00 | 2.50 | 2.00 | 1.50 | 1.00 | 0 |
五级制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
五级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课程绩点 | 4.50 | 3.50 | 2.50 | 1.50 | 0 |
第十二条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
课程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为: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所得绩点×课程学分;学期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第十三条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计算一次。补考及格课程,绩点为1.00。重修课程的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可作为学生可否提前修读课程、免修课程、评定
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及其它奖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