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5-01-14 13:57:5331
防灾科技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课程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绩点为0;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绩点=课程成绩÷10-5。
第三十条学生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学分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