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鸿雁寄锦2025-01-10 18:36:515


湖南工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1)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中,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每16学时记1学分,其中:实验课低于16学时的,不单独设课,与理论课一起计算学分;各类集中教学环节一般每周记1学分。学生按照要求修完某门课程,成绩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各专业学生根据本年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方可毕业。

2)绩点是评定学生成绩等级的计算单位。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①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分数

100-90

89-80

79-70

69-60

59-0

绩点

5.0-4.0

3.9-3.0

2.9-2.0

1.9-1.0

0

②五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等级

及格

不及格

绩点

4.5

3.5

2.5

1.5

0

③二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等级

合格

不合格

绩点

2.5

0

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重修、补考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重修、补考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0.6

3)平均学分绩点是各种学习评奖、申请调整专业、免修课程、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重要考核依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年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学年修读课程的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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