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为了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计算办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均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学分绩点制适用于学生成绩在学校内的评价,用于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是对学生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
(一) 课程成绩绩点
以百分制给出成绩,然后转换成课程成绩绩点。
课程成绩绩点 =( 课程成绩 ÷10)-5
如90-100分折合成绩绩点为4.0-5.0 (90分折合成绩绩点4.0,91分折合成绩绩点4.1,以此类推,下同);80-89分成绩绩点为3.0--3.9;70-79分成绩绩点为2.0--2.9;60--69分成绩绩点为1.0--1.9;60分以下成绩绩点为0。以五级记分的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课程成绩绩点分别为4.5、3.5、2.5、1.5和0。
旷考和补考不合格的课程,课程成绩绩点为0;补考合格的课程,无论成绩高低,课程成绩绩点为1;缓考、免修、重修的课程,如实计算课程成绩绩点。
(二)课程学分绩点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
(三)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用于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指学生在某一阶段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学分总和,即为该生此阶段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以五门课程为例 | 课程A | 课程B | 课程C | 课程D | 课程E |
成绩 | 91 | 87.5 | 72 | 69 | 56 |
课程学分 | 4 | 3 | 4 | 2 | 3 |
实际获得学分 | 4 | 3 | 4 | 2 | 0 |
课程成绩绩点 | 4.1 | 3.75 | 2.2 | 1.9 | 0 |
学分绩点 | 16.4 | 11.25 | 8.8 | 3.8 | 0 |
平均学分绩点(学年或总平均学习绩点) | (16.4+11.25+8.8+3.8+0)÷(4+3+4+2+3)=40.25÷16=2.52 |
采用五级记分制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