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5-01-03 16:05:4868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学校采用绩点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课程学分绩点是对学生某门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进行最终登记。
考核成绩与等级制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成绩(百分制) | 0-59 | 60-69 | 70-79 | 80-89 | 90-100 |
成绩等级 | 不及格 | 及格 | 中 | 良 | 优 |
绩点算法:设g为学生课程绩点
g=3*(x-min)/(max-min)+1,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其中:x是该课程学生的得分;
max是参加该课程考核的最高分;
min是参加该课程考核合格的最低分(≥60);
采用等级记分制的算法:
等 级 | F(不及格) | D(及格) | C(中) | B(良) | A(优) |
绩 点 | 0 | 1.0 | 2.0 | 3.0 | 4.0 |
如遇min=max,或教师对学生打同一等级,不再按上述公式换算,则取g=2.5
平均加权绩点=Σ(学分*绩点)/Σ学分。
绩点的计算范围为学生所修课程。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该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它可以作为学生继续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先评优、推荐专升本、推荐就业、学位授予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