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4-12-30 21:48:5247
宁夏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学分与学分绩点
第十六条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数是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学院应帮助学生及时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学分数和各种类别课程应修学分数的相关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且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类型课程学分数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方可毕业。
第十七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评定一个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志,是学生能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主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Σ应修课程学分
第二十四条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十等)制记分。
百分制考核、五级分(十等)制考核成绩与学分绩点的关系:
百分制成绩 五级分(十等)成绩 课程绩点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4~67 C- 1.5
60~63 D 1.0
<60 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