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2024-12-27 11:40:1014
曲靖师范学院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记载
(一)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均以考分和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记载成绩。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均载入教学管理系统,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二)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综合成绩原则上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及格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和学分绩点,不及格课程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三)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每学年计算一次,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其学分绩点为0;
课程考核成绩60分及其以上,将该课程考核成绩减去50后除以10,得出该课程绩点。即:
课程绩点=(课程考核成绩-50)÷10 (课程考核成绩≥60)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乘以学分数,得出该课程学分绩点。即: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数×课程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在修读期间所取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之和,为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