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换算方法标准
2024-12-18 18:36:217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证明GPA换算方法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习的质和量用绩点来综合评价。
(一)五级制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
五级制到百分制的换算标准: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5分。
(二)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换算关系
1.60分及以上:绩点=(分数-50)/10;
2.60分以下:绩点=0;
3.补考合格后绩点计为1。
重修合格后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绩点,百分制分数原则上以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形式显示并计算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1.学分绩点:每一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分多学期行课的按多门课程计算)的学分数乘以该课程所得绩点数。
2.累计学分绩点:已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之和。
3.总学分:已修课程的学分总数(课程不及格时不计算在内)。
4.平均学分绩点:已修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总和,除以该生已修课程学分总数。其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累计学分绩点/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