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三峡大学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三峡大学本科生自助打印成绩单流程
为进一步建设良好育人环境,进一步服务好我校学生,学校启动并已经顺利完成了本科生自助打印终端系统(以下简称打印终端)的一期建设工作。经过测试运行,打印终端于2019年11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打印终端主要为在校本科生提供基本信息查询、成绩查询、中(英)文学籍证明打印、中(英)文成绩单打印等服务。后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系统,适时为毕业生校友提供相应查询、打印服务。
为规范管理,自打印终端正式启用以后,各学院不再为学生提供打印学籍证明和成绩单的服务(毕业归档成绩单与学校规定的其他成绩单除外)。
学校建设的一期两台打印终端,分别设置在J3楼门厅、图书馆一楼大厅。请各位学生在使用前认真阅读《三峡大学本科生自助打印终端管理办法》,按照操作流程使用。
二、三峡大学出国留学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学生成绩按一定的对应关系折合成相应绩点。
百分制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 分 制 成 绩 | 绩 点 |
95~100 | 4.0 |
90~94 | 3.7 |
87~89 | 3.3 |
83~86 | 3.0 |
80~82 | 2.7 |
77~79 | 2.3 |
73~76 | 2.0 |
70~72 | 1.7 |
68~69 | 1.6 |
66~67 | 1.5 |
64~65 | 1.4 |
62~63 | 1.3 |
61 | 1.2 |
60 | 1.0 |
< 60 | 0 |
五级制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制 |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学分绩点 | 4.0 | 3.3 | 2.3 | 1.7 | 0 |
两级制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两级制 | 合格 | 不合格 |
学分绩点 | 2.7 | 0 |
第三十六条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所对应的绩点,即为该课程所取得的学分绩点。学生某一阶段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数(包括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即为该生此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学生所修读的课程的考核成绩均须纳入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之中。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三十七条 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期计算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按学年计算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计算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计算为毕业平均学分绩点。
第三十八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确定能否超前选课及申请自修、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学位等的重要依据。
三、三峡大学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为规范我校本专科学生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发放工作,特制订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再补发。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其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者为我校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已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申请办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申请补办人的“新生入学名册”、“毕业生名册”(“授予学位名册”);
(二)《三峡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及同版电子照片。
三、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受理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业指导科办理,学业指导科学籍管理人员对所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处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查询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学生需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
(二)教务处安排专人制作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三)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用印需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校长办公室办理。
(四)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制作完成后,教务处安排专人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制作的证明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五)教务处学籍科证明书审核人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财务处收据后,发放制作好的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如非本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需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四、节假日及寒暑假停止办理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