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广东白云学院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广东白云学院打印成绩单流程
为给广大学生提供优质、高效、多元、便捷的人性化服务,学校于2017年5月10日启用自助打印系统供在校生自主进行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在读证明打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二、业务范围:在读证明(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
三、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使用自助打印系统自主打印完成。
1.打印地点:学生服务大厅、至善楼一楼教务处
2.打印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8:30开放(法定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操作流程:
(1)登录方式:选择学生输入学号密码(教务系统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或身份证登录方式,点击身份证图标后,提示20秒内刷卡登录,验证成功后登录系统,否则提示验证不通过原因或选择校园卡登录方式,点击校园卡图标后,提示20秒内刷卡登录,验证成功后登录系统,否则提示验证不通过原因(操作指南见附件1)。
(2)根据需要选择打印项目,核对无误后打印。
(3)超出规定免费打印份数后,请根据提示刷校园卡扣费后继续打印。
(4)打印完成后退出操作系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5)如遇打印机故障等问题,建议不要继续多次点击打印,请在工作时间联系教务处老师处理。
(二)往届毕业生操作流程
1.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
2.若本人办理,须携带身份证;
3.若他人代办,需要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并附上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本人办理无需此项);
4.往届毕业生成绩单等材料的办理,请咨询我校综合档案室,咨询电话:020-36095280转9078。
四、关于密封材料、信封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一)自行购买信封;
(二)受理时间、地点:每周一、四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至善楼一楼教务处(联系电话:020-36093261);
(三)在教务处办理的成绩单和证明需经我处核准后再封口盖章。密封信函内只能装入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教务处的材料原件。其他单位开具的材料我处一律不予密封盖章;
(四)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均不得加盖教务处公章,亦不予密封;
(五)负责老师校验合格后方可密封、加盖公章。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在校生学生在校期间各类证明及成绩单均免费提供5份,超过规定免费打印份数的以及毕业后回校办理的,按如下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项目名称 | 费用(元/份) |
中文成绩单 | 20 |
英文成绩单 | 40 |
各类证明 | 20 |
六、注意事项
(一)建议合理使用免费打印份数,就业成绩单可以只打印一份并复印使用(持原件核对);申请外国高校也可以尽量使用网络申请扫描件,尽量节约打印成本。
(二)校内使用的成绩单可以在学院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复印件、扫描件均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
七、咨询电话
020-36093261; 020-36095280转9049或8080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生自助打印操作指南
2. 委托书模板
二、广东白云学院档案馆成绩单查档流程
为了更好地满足您对个人档案的利用需求,学校设立了两种方便的档案利用途径。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个人档案的利用:
一、到校利用档案的流程如下:
1. 请联系学校校友办公室,并填写《毕业生利用档案申请》
2. 校友办公室将协助您提交档案利用申请。
3. 审批流程完成后,请到综合档案室301领取档案复印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手写签名的毕业生利用档案申请书(必须)。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
(3)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建议,用于协助查找档案材料)。
二、通过服务邮箱利用档案的流程如下:
1.毕业生需将以下材料扫描版发送至服务邮箱:xiaoyouban@baiyunu.edu.cn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请保证内容清晰可见)。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必须,请保证五官和证件内容清晰可见)。
(3) 手写签名的毕业生利用档案申请书(必须,可从学校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扫描)。
(4) 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建议,用于协助查找档案材料)。
2.校友办公室将审核资料,并在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提交档案利用审批流程。
3.审批完成后,综合档案室将按照您提供的电话地址信息通过顺丰到付的方式将档案邮寄给您。
为确保档案利用过程顺利进行,请您仔细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材料。(详情请阅读以下附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校友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9913871。
三、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毕业、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毕业、学位证书,出具毕业、学位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证明书具有与毕业、学位证书同等效力。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办理证明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流程
1.本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教务处学籍科提交补办证明书申请材料(按第三条规定);
2.材料审核。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回复审核结果;
3.证书领取。符合补办条件的,由申请人到财务处缴纳办理证明书工本费(20元)后,凭本人身份证、工本费收据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证明书。
二、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四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三、办理证明书材料要求
1.《广东白云学院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审批表》(见附件1);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大学学籍表及成绩单复印件(可在学校综合档案室办理);
4.近三个月彩色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提供照片的JPG格式电子版(大小16KB以内,上传学信网)。
四、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家长或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代办,代办时须提供办理证明书材料以及户口本、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模板见附件2)、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结业证书遗失补办证明书工作流程同上。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