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西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证明打印流程
一、西北师范大学成绩单打印流程
1、在校生(大一至大四年级):在所在学院打印《西北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盖学院公章后来教务处行政科(行政2号楼118室)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2、当届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在当年所在学院打印《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盖学院公章即可。
3、当届学生毕业两年以上,成绩单在档案馆复印(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盖档案管理专用章即可。
二、西北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证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流程
我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内容须包括学历信息、遗失补办原因、本人遗失承诺等)并签字。
2.两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2002年之后毕业的请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若非本人亲自办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办理流程:
持以上材料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行政2号楼118室)审核办理。
三、西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学分的获得与绩点的计算。
(一)课程绩点。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即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及绩点。绩点根据课程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为:(成绩-50)/10,对照表如下:
成绩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60分以下 |
绩点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二)平均绩点。将学生在一段时期内所修读课程的绩点以相应课程的学分为权重计算绩点的加权平均数,即为该生所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即:平均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平均绩点按学期计算为学期平均绩点;按学年计算为学年平均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计算为毕业平均绩点。
(三)按学期、学年计算出的平均绩点是学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1.本科生学籍证明
说明:GPA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内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