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中英文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证明GPA
学分绩点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申请辅修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我校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一)2016级以前的学生(含2016级)
1.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时,成绩绩点=课程成绩除以10减去5(注:绩点单位为0.1,绩点小于1时作0对待)。
2.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制时,五级制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五级制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绩点 | 4.5 | 3.5 | 2.5 | 1.5 | 0 |
3.考核成绩采用两级制的,暂不计算绩点。
4.通过补考后所获得的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成绩绩点均记为1。
5.第一次重新学习课程按正常成绩绩点计算为1-2.5的记为1,绩点2.6-3.5的记为2,绩点3.6-5的记为3;第二次及以后重新学习课程的成绩绩点均记为1。
6.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 |
(二)2017级以后的学生(含2017级)
1. 各种成绩录入形式与绩点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百分制绩点 | 五级制 | 五级制 绩点 | 两级制 | 两级制 绩点 |
90-100 | 4.0 | 优秀 | 4.0 | 合格 | 不计算绩点
|
85-89 | 3.7 | ||||
81-84 | 3.3 | 良好 | 3.0 | ||
78-80 | 3.0 | ||||
75-77 | 2.7 | ||||
72-74 | 2.3 | 中等 | 2.0 | ||
68-71 | 2.0 | ||||
64-67 | 1.7 | ||||
60-63 | 1.3 | 及格 | 1.3 | ||
0-59 | 0 | 不及格 | 0 | 不合格 |
2.考核成绩采用两级制的,暂不计算绩点。
3.通过补考后所获得的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成绩绩点均记为1。
4.第一次重新学习课程按正常成绩绩点计算为1-2.3的记为1,绩点2.7-3.3的记为2,绩点3.7-4的记为3;第二次及以后重新学习课程的成绩绩点均记为1。
5.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 |